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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問與答




證書相關問與答
因更改姓名/身分證字號,想申請換發證書,應該如何辦理?
下列兩種方式可擇一辦理:

1)  填寫「加發成績單/證書申請表」並附上載有變更紀錄之戶籍謄本影本(如為改名請註明更改的姓名拼音)後自費申請。本服務僅接受測驗日起2年內之申請。



2)  將原來的證書、載有變更紀錄的戶籍謄本影本(如為改名請註明更改的姓名拼音)及掛號回郵信封一併掛號寄回,本中心會於原來的證書上以手寫方式更正並加蓋校正章後寄回,無需繳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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