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報名專區 > 扶弱優惠及特殊需求考生服務

報名費優惠


對象:
1、年滿65歲以上考生(以報名的測驗日期計算),報名費7折。
2、中低收入戶家庭人士,報名費7折:
1) 報名時請上傳鄉鎮市區公所開立的「中低收入戶證明書」電子檔,文件上須列有考生姓名,且在效期內(以公告之報名截止日為基準)。如上傳清寒證明,恕無法提供優惠。
2) 未在報名期間提出申請並上傳相關證明文件者,恕無法提供優惠。
3、低收入戶家庭人士,免繳報名費(同一年度2次):
1) 報名時請上傳鄉鎮市區公所開立的「低收入戶證明書」電子檔,文件上須列有考生姓名,且在效期內(以公告之報名截止日為基準)。如上傳清寒證明,恕無法提供優惠。
2) 未在報名期間提出申請並上傳相關證明文件者,恕無法提供優惠。

※更多細節請參閱報名須知各級「報名費用及退費辦法」說明。




特殊需求及身心障礙服務


對象:
1) 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如:肢障、視障、聽障、語障、平衡障及多重障礙)。
2) 經各級主管機關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鑑定為身心障礙學生者(如:亞斯伯格、妥瑞症、自閉症、過動、注意力缺失、學習障礙、情緒行為障礙等)。
3) 其他永久功能障礙影響聽、讀、說、寫能力者(需檢附醫學中心之鑑定證明文件)。
4) 因重大傷病嚴重影響應試者。

上述考生可視需要申請一至多種服務項目,本中心須審核確認是否能提供考生報名時申請之服務項目,如審核通過,將於考前以簡訊通知。未依規定事先申請者,測驗當日無法臨時安排。

注意事項:
1) 請於網路報名進行至「是否申請特殊需求及身心障礙服務」選擇「是」,點選/註明需要協助事項:如自備點字機/點字觸摸顯示器、助聽器或其他醫療器材應試。
2) 將身心障礙證明影本貼於自行列印的網路報名表上,完成繳費後以掛號郵寄至本中心。如無身心障礙證明,可附醫學中心鑑定文件或重大傷病核定通知函;在校生可提供能確實對應申請項目之輔助證明文件,如在校學習記錄表、鑑輔會證明、特推會會議記錄、輔導記錄或心理衡鑑報告等,釘於列印的網路報名表上寄回。
3) 申請延長作答時間或單獨應考者,另須提供5年內醫學中心之鑑定證明文件,並述明功能障礙程度及所需協助事項,經本中心審核通過後始予協助安排。
4) 報考聽讀或一日考測驗,每次都需將報名表及證明掛號寄回。如2年內報名聽讀時已提供證明,且申請項目相同,報名說寫測驗時不須再附證明文件。
5) 未檢附證明文件或申請延長作答時間、單獨應考未另檢附醫學中心之鑑定證明文件,恕無法配合安排。

※服務項目及辦法詳見報名須知「特殊需求及身心障礙服務申請辦法」說明。